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3)
时间:2018-04-21 19:3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I级:信息办立即上报工作组组长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报告教育部和当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我校协同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 应急处理方式: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类采取不同应急处置方式。 (一)网络攻击事件:判断攻击的来源与性质,关闭影响安全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设备,断开信息系统与攻击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攻击来源的IP地址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事件发生的性质采取以下方案: 病毒传播:及时寻找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类型、性质、可能的危害范围;为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保护健康的计算机,必要时可关闭相应的端口,甚至相应楼层的网络,及时请有关技术人员协助进行杀毒处理。 外部入侵: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评价入侵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对入侵未遂、未造成损害的,且评价威胁很小的外网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访问。对于已经造成危害的,应立即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 (二)设备故障事件:判断故障发生点和故障原因,迅速联系IT运维公司尽快抢修故障设备,优先保证校园网主干网络和主要应用系统的运转。 (三)灾害性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数据安全和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四)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接到校内网站出现不良信息的报案后,应迅速屏蔽该网站的网络端口或拔掉网络连接线,阻止有害信息传播,查找信息发布人并做好善后处理。对公安机关要求我校协查的外网不良信息事件,根据校园网上网相关记录查找信息发布人。 (五)其它不确定安全事件: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咨询国家信息安全机构。 第十五条 后续处理: (一)安全事件最初应急处置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抑制其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同时要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对涉及的相关业务影响最小。 (二) 安全事件被抑制后,通过对有关事件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问题根源,明确相应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 (三)安全事件解决后,要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恢复工作应避免出现误操作导致的数据丢失。 第十六条 总结上报 (一)系统恢复运行后,信息办对事件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流程等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撰写事件处理报告。 (二)发生Ⅲ至I级事件,在报告学校的同时,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信息技术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流程(试行)》(教技厅函[2014]75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报陕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网信办),属于重大事件或存在非法犯罪行为的,还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七条 报告流程 (一)事发紧急报告:事件发生后立即以口头通讯方式报教育部信息中心和省网信办,涉及人为主观破坏事件应同时报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件类型与分级,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已采取的紧急措施。 (二)事中处置报告: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报送内容和形式见附件1。 (三)事后整改报告:应在时间处置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报送内容和格式见附件2。 第六章 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