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18-04-21 19:3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并科学应对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T20986-2007)、《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技术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理流程》等国家和教育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是指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网站、信息化数据等因各种因素遭到破坏,对学校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 第二条 应急处置遵循“ 统一领导,预防为本、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最大可能的降低危害和影响。 第二章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分级 第三条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依据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网络攻击事件:由于遭受有害程序感染、非法入侵或其他技术手段攻击,造成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异常或存在潜在危险,或造成信息被篡改、假冒、泄漏、窃取等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二)设备故障事件:由于信息系统或外围软硬件设施故障、人为误操作等,造成信息系统破坏、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三)灾害性事件:因洪水、火灾、雷击、地震、台风、非正常停电等外力因素造成网络与信息系统损毁,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安全事件。 (四)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利用校园网络在校内外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事件。 第四条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不同,可划分为四级: (一)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导致发生全校性大规模瘫痪,或由于网站非法信息引发学校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事态发展超出学校控制能力。 (二) Ⅱ级(重大): 事件导致校园网发生全校性瘫痪,或由于网站非法信息引发师生反应强烈并有过激行为,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严重损害,事态发展超出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控制能力,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 (三)Ⅲ级(较大): 事件导致校园网某一区域的重要网络与信息应用系统瘫痪,或由于网站敏感信息、谣言等,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一定损害,信息化工作组可以自行处理。 (四) Ⅳ级(一般):事件导致某一局部网络或信息应用系统受到一定程度损坏,学校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学校整体工作,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可以自行处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信息化工作组为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信息办负责具体处置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 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