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儿童安全事故频发,这些防范方法要牢记!(2)
时间:2018-10-23 17: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我国多部法律对家长监护责任都有规定。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监护资格。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通过查阅资料发现,现实中,少见有父母因损害子女合法权益而被撤销监护权,家长因看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致死、致伤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几乎为零。 而在很多发达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时刻对孩子的安全负责,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比如,美国纽约州规定,因父母或监护人疏忽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属于“潜在危害儿童利益罪”,如由此引发死亡则可能被控“过失杀人罪”。 近年来,儿童安全事故频发,我国也有专家呼吁法律介入家事保护孩子,设立疏忽照顾儿童罪。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法律是保护孩子的最后一道防线。更重要的是,设立疏忽照顾儿童罪给人们普及一个观念——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不能由父母随意处置,国家具有最高的监护权。 (根据新华网、中国青年报、环球时报、央视新闻、南方都市报、正义网等内容整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