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时间:2018-10-22 20: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原标题:手机扫一扫就知气瓶“身份信息” 日前,《惠州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以明确气瓶充装单位首负责任为改革核心,以气瓶使用登记方式改革和气瓶检验监管方式改革为改革重点,建立气瓶安全溯源制度和气瓶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管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理顺气瓶安全各环节权责关系,健全我市气瓶安全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气瓶使用登记方式变为按单位办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气瓶的使用登记方式由逐只办理或按批量办理,变更为以气瓶充装单位为对象,按单位办理。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领新的气瓶使用登记证,气瓶使用登记证换发工作应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每只经登记的气瓶上标识气瓶的唯一识别编号(有唯一识别的制造出厂编号钢印的应直接采用),并在瓶体的显著位置涂敷气瓶充装单位的名称(字号或商号)或注册商标、应急救援电话和下次检验日期等标识。气瓶信息涂敷工作应于2019年3月前完成。 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或本单位连锁经营单位登记的、有唯一识别编号标识和清晰涂敷的气瓶(车用气瓶除外)。 (责编:陈育柱、王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