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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等平台被查 专家:《网络安全法》执法走向常态

微信等平台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 专家:《网络安全法》执法走向常态

  正义网北京8月11日电(见习记者 单鸽)今天上午,网信办官网发布一则消息称,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分别对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立案,并依法展开调查。

  消息显示,据网民举报,经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初查,3家网站的微信、微博、贴吧平台分别存在有用户传播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3家网站平台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

  3平台此前曾因传播淫秽色情等信息被“约谈”

  早在2016年,网信办、公安部等都曾针对涉枪涉爆、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问题突出的“百度贴吧”、“新浪微博”、“腾讯”等网站进行了约谈,并要求网站自清自查,限期整改。

  但直到目前,淫秽色情、恐怖暴力等信息在各平台依旧屡禁不止。

  据媒体的报道显示,2017年1月至3月,“扫黄打非”部门监测发现新浪微博中存在部分账户发布并大量传播淫秽色情短视频的情况,部分视频点击播放数量达到上千次。据此,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查证后发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擅自利用其运营的新浪微博提供《感受一下技术——来自有勇气就会有奇迹》等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互联网视听节目在线播放服务。

  微信平台领域也同样不平静。各地警方相继破获了一批利用微信传播恐怖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案件。安徽蚌埠一男子在朋友圈里发布内容血腥暴力的视频,涉嫌传播暴恐音视频被行政拘留十三日;河北保定网警接志愿者举报,称有网民在微信群传播暴恐音视频,该传播者最终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整……

  贴吧亦是虚假、色情信息的集散地。日前,网民“日古龙棒槌”在百度汉中贴吧发表题为《汉中交警就这素质》的帖文,并配有一段交警与外卖小哥发生肢体冲突的视频,引起广大网友关注。经核实,此信息不实,该网民最终被行政拘留。

  平台作为运营方对网络信息负有三重法律责任

  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等信息严重危害了国家和公共的安全以及社会秩序,面对上传的各类信息,平台作为运营者负有怎样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呢?

  “《网络安全法》对于网络运行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有着立体、全面的规范设计。”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博士表示,“就网络信息而言,平台作为网络运营者主要承担了三重法律义务。”

  其中,网络运营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等服务。这就要求平台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对当事人的相关资质做出必要的审核。同时,网络运营者也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当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时,应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此外,网络运营者还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相应地,如果平台没有尽到法定义务,依据《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吴沈括告诉记者,“此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网络安全法》第74条的规范设计,法律责任是立体、多层次的: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家平台被立案昭示《网络安全法》执法走向常态化

  此前,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等信息在网络上屡禁不止,各方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也付出了努力,平台负责人被约谈,平台被限令整改,甚至被处以行政处罚。这其中,2016年备受关注的快播案,快播公司被判罚金1000万元,CEO王欣传因播淫秽物品获利罪获刑3年6个月。

  而对于此次网信办为何会对3家平台立案的问题,吴沈括告诉记者,在线内容的安全一直是国家网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在《网络安全法》施行前后,有关部门都开展了相关内容的执法监管工作。“此次立案并非启动刑事侦查,在性质上应该属于《网络安全法》执法工作的组成部分,这昭示了《网络安全法》的执法开始走向常态化。”吴沈括为记者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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