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智库:未雨绸缪 山西应该出台政策鼓励生育(2)
时间:2018-10-15 14:4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生育水平下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原因既有计划生育的因素,更多的是经济社会发展使然,经济社会发展使人们彻底改变了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而从国际经验来看,这一过程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同时也不是一个独立的现象。所以要及早采取措施,延缓这一过程,缓解生育水平下降给经济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目前最主要的,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生育限制,促进生育水平的提高;二是要采取措施,创造良好的生育环境;三是要加大投入,做好应对高度老龄化的准备。
提高生育率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首选方式 ——山西省生殖科学研究所所长 郭兴萍 从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欧洲16个国家的人口政策来看,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鼓励国民生育。国民生育是一种丰厚的“福利”,育龄人口可以享有较高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和相应政策,使得更多育龄人口主动生育的意愿不断增强;二是采取移民方式。移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人口增长率,使得人口的年龄结构和分布快速趋向年轻化。 基于我国人口总量庞大的特殊国情,上述两方面人口政策中,第一方面对于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具借鉴意义。同时,结合我国延续数千年的“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鼓励国民生育不失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上策。因此,有效激发育龄人口生育主动性、切实提高总和生育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并着力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如果能尽早取消对每个家庭可生育子女数目的限制,将会对我国总和生育率的提升大有裨益。在全面放开生育政策、鼓励生育的同时,我们还应当注重相关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目前,我国育龄人群的现状是:养育一个孩子,除了需要承担高昂的直接经济成本,还面临越来严重的看护困难。特别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大量堆积的育龄妇女在短时间内生育二孩,产生大量的幼儿照料需求,对家庭的育儿功能提出更高要求。因我国幼托机构数量很少,3岁前的孩子无法照料,导致很多有生育意愿的人无奈放弃生育。因此,必须完善相关政策,比如延长陪产假和育儿假、发展3岁以下幼儿正式照料服务等,来增强对家庭生育多子女的支持和保障,让更多家庭“生得了,养得起”。 在我国城市,生育一个孩子已经成为正常的默认选择,而农村在向城市看齐。上海市妇联最近一项针对全市家庭状况所作的调查显示,结了婚却没有孩子的“丁克家庭”已经占到上海家庭总数的12.4%,这个人群接近不孕不育人群比例。这是人类历史前所未有的现象。所以,正确对待生育问题,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生育观显得尤为重要。 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青少年,甚至幼儿的生殖健康教育,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关注生命全周期的生殖健康教育,改进生殖健康教育策略。尤其是提高学校、家庭、社会等多角度关注支持生殖健康教育水平,全面提升青少年的生殖健康观。为适龄未婚人群提供良好的交流和婚姻介绍环境,引导她们在21岁到29岁的生育活跃期适时生育。为未婚先孕者,在正规医院内设立人性、安全、保密的绿色服务通道,最大可能地保护她们的生育能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