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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后的鸿茅药酒(2)

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发布的信息显示,经梳理,自2014年以来,每年审批鸿茅药酒广告100余件至300余件不等,核准的广告批准文号依法规定有效期为1年,到期作废,不得连续使用。

对于各电视上铺天盖地的广告和上千条的广告批文,鸿茅药酒作何回应呢?鲍东奇解释称,“对于广告,我觉得有两点需要解释。第一,关于CFDA数据库显示的1201条广告批文,很多人认为这是鸿茅违法经营的一个证据。实际上恰恰相反,这是鸿茅合规宣传的体现,鸿茅的每条广告都是经过监管部门审批的。第二,不管是视频广告,还是海报宣传广告,甚至是终端使用的留白海报,我们都是有批文的,而且审批非常细。另外因为每一条广告的存续时间是一年,再加上十年的累积,所以广告批文的数量显得很多。”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开始施行。就在当天,因使用明星代言鸿茅药酒被上海工商立案。鸿茅药酒成为新《广告法》实施后,全国工商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广告第一案”。

对此,鲍东奇解释称,这是由于上海的那家药店没有在9月1日前将此前的海报撤下,因此导致了“违法广告第一案”。

记者查阅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2018年3月8日发布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鸿茅药酒广告审评论证会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发现,该文件对违法广告第一案做了官方的解释:经核实,2015年新《广告法》实施后,鸿茅药酒“违法广告第一案”,是上海一家药店因未及时将不符合新法要求(有明星代言)的宣传品撤掉,但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此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为上海这家药店,并非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舆论风波爆发后的2018年4月26日,鸿茅药酒宣布暂停了所有的广告,并表示派出检查小组,到全国各省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最后但也是最关键的地方,作为一款经药监局批准生产的OTC中药,到底有毒无毒,安全性如何,不良反应事件有多少,主要包括什么?

记者注意到,国家药监局4月16日发布的《就鸿茅药酒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指出,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4月23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在广州药店随机抽取了鸿茅药酒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产品质量合格。

百度指数显示,4月13日,鸿茅药酒搜索指数开始爆发,4月18日达到最高点,随后,搜索指数开始急剧下滑,6月以后,鸿茅药酒的搜索指数趋近于舆论事件发生前的水平。

不过,记者注意到,截至当下,对于鸿茅药酒的舆论依旧是网民一边倒地质疑甚至批评。对此,鲍东奇向记者说道,“从整个舆情风波开始到现在,我们的选择是坚信鸿茅药酒产品本身没有问题,相信监管部门在监督核查后会给企业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所以我们选择了暂停生产,打开门,配合检查。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监督。”

“此次舆论风波也促使我们重新思考工作的重心。尽管十几年我们一直在坚持做好每一瓶鸿茅药酒,但经过此次事件我们再一次深刻认识到,企业的重点应该放在产品研发、生产质量管理上,因为好的产品自己会说话。”鲍东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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