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标电动车下月起可申领临时标识 并设置(2)
时间:2018-10-13 15:0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针对目前道路上使用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工具的行为越来越多,影响通行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规定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交管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并处200元罚款。 要求市商务、邮政、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部门根据快递、外卖等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管理办法,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此外,《办法》对未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的违法行为,增加了处1万至5万元罚款的法律责任,快递、外卖企业未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实施处罚。 (记者杨柳) 关注 过渡期电动车将可在线申请临牌 按照新规,电动自行车在本市上路行驶,需经过登记,并取得行驶证和号牌。申请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目前本市有20个非机动车登记站的窗口可办理登记手续。针对近期大量上牌需求,交管部门还将对办理站点进行更新调整。 北青报记者从市交管局网站上获悉,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需要准备4份材料。首先需要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可在市交管局网站下载),同时需要提供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外省市在京人员的居住证;非机动车来历凭证(如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发票),其中购买人姓名需与申请人身份信息一致。此外,还要提供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原件。申请办理当天需要现场交验所申请电动自行车。对符合条件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行驶证和号牌。 按规定,北京对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上路行驶需悬挂临时标识。过渡期满后,不上牌不得上路行驶。北青报记者获悉,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即将上线,届时市民也可在线办理相应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驾驶未经登记或者已登记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可以先予以扣车,并对驾驶人处以2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将依法予以收缴,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