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
时间:2018-09-28 05: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目前,南宁市区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量已经多达240万辆,平均3个人就拥有2辆电动自行车。为了规范管理,昨天,《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南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那么,将来电动车使用将面临哪些变化呢? 南宁市民 贾先生:觉得不安全了他肯定换(车)了,但是经济能力他不允许这样子做的话,他肯定只能用下去了。 南宁市民 周先生:三年左右就可以了,再用久的话,车就报废了。 电动车行驶证有效期制度有待论证 在初次审议中,“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为五年”等内容规定,关系到众多车主的合法权益。法制委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对非机动车行驶有效期没作规定,目前国内各省市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也没有对行驶有效期进行立法。地方立法是否有权规定非机动车的行驶有效期,需要重点论证。建议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听取各方意见。 南宁市民 潘先生:车可以用很多年,可能就说他不知道它的车况到底怎样?能不能上路?对其他人有没有有隐患?五年检查一下像刹车啊、电机这方面的。 增加有关充电设施建设维护 此外,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问题也是各界人士讨论的焦点。二次审议稿明确“城中村应当在适当位置划定符合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的停放区域和临时充电点”,明确“在没有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充电”等被列为禁止行为。 南宁市民 潘先生:我还去灭过火,有充电器的问题,还有个电池的问题,还有些就是不透风也会引起(火灾)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