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时间:2018-09-25 15: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合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庞学强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各地学习推广。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
2013年10月,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在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新任务、新挑战、新压力。我们可以充分借鉴“枫桥经验”,不断改善政法工作方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政法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生为主,这一主线贯穿其发展的全过程。
政法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自觉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保持对人民群众最本真、最朴素的感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维护好社会秩序,为人民的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巡逻防控,切实做到“白天见警察,夜间见警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重拳打击“两抢一盗”、涉枪涉毒违法犯罪及暴恐违法犯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部门协同合作出重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打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强化校园周边治安整治,营造校园周边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环境。努力夯实基础,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强化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矛盾纠纷“两级分流,三级调处”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源头预防机制、社会治安混乱村整治工作机制、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窗口部门解决问题机制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排查和收集到的矛盾纠纷和民生问题,落实责任,制定解决方案,妥善解决和回应群众的合法诉求。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到位”的要求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完善解决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制度,重点解决多次赴邕进京上访人员的合法诉求。狠抓政法队伍建设,打造信念坚定、听党指挥、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大力提升业务水平,重点加强政法干警有效防控风险、法律政策运用、社会沟通、规范执法等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文化自信,强化公共文化建设,提高群众素质。投资建设图书室、运动场等公共文化设施,引导、组织群众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思想道德素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围,带动社会风气好转。
二、政法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
“枫桥经验”是立足现实、与时俱进的经验。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经济、政治不断发展,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枫桥镇干部群众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使其适应新时代,发挥更大的作用。
随着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变化,政法工作不断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新压力,这就要求政法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只有立足现实,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才能实现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目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