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考”到“法考”,国家法律大考释放哪些(2)
时间:2018-09-25 15: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多次表示,要坚持从严治考,推动违纪处理、资格管理等各环节制度化规范化,依法依规加强试卷管理、考生管理、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场管理、考试信息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为此,司法部还出台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办法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规定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取消所有场次考试成绩并两年禁考、取消所有场次考试成绩并终身禁考三种处理方式。
实行“机考”、提高报名门槛、扩大参考者范围、设立违纪“高压线”……这一系列改革的目的,旨在提升考生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水平。有关专家认为,法考的实施,必将为打造高素质法治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