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3)
时间:2018-09-22 06: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3。深化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改革。春季高考实行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和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探索实行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选择机会。 4。探索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招生方式。高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5。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应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全面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高校应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申请学生应参加夏季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 (四)完善促进教育公平政策体系。 1。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和参加考试制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坚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相对就近的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设区市要研究制定完成义务教育后随迁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政策措施,保障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参加高中考试入学权利。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政策,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2。扩大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数量。实施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升入重点高校比例,为农村贫困地区优秀学生提供更多进入重点高校学习机会。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比例,扩大招生规模,完善招生办法,严格招生区域范围,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形成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5项加分项目,即:“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上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全部取消。2017年根据国家规定精神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取消“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认真执行加分项目设定程序,严格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等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五)改革教育考试招生管理监督机制。 1。严格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毕业生就业状况、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生源数量等因素确定高校招生计划,对就业前景好、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认可度高、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予以倾斜。完善招生计划编制方式,建立招生计划动态调节机制。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创新民办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民办高职院校,逐步实行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自行组织招生。 2。完善高校招生录取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吸收专家、教授参加,提高组成人员的广泛性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作用。吸收教师、学生代表参与和监督招生录取过程,提高招生录取工作透明度。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促进学校形成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公平、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律机制。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实施招生违规事项问责机制。全面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