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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网络安全|打击与治理网络犯罪法律有待完善 业内人士提建议(2)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案件侦查支队副队长陈石结合自己办理黑客犯罪案件的经验认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法律适用难。“在打击网络犯罪过程中,我们常说的就是要增强法律适用能力,还有就是要加强政法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为什么这样说?就黑客犯罪产业链来说,法律适用比较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

陈石认为,黑客犯罪产业链适用法律难的首要原因是现行法律出台时间相对较晚。

“我们把目前刑法上的规定做了时间表。刑法第一次对黑客犯罪作出规定是1997年,到现在有21年。从时间上来看,21年很长,但是实际上在1997年的刑法只规定了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才算犯罪,覆盖面比较小。之后,刑法修正案(七)出台,这是目前统一采用的法律规定,但是刑法修正案(七)并没有对‘情节严重’或者‘后果严重’的标准作出界定,在实践中有很大不足。2011年,‘两高’发布相关司法解释,这才对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解释。2011年到现在也不过才7年时间。”陈石说。

法律适用难的另一大原因就是网络犯罪发展较快。

“目前既懂专业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各方办案人员对于黑客案件都有担心,这是属于新型案件,怕搞不懂案件的技术原理而不能准确定性。”陈石说。

对于网络犯罪发展迅速以及现有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状况,陈石形容为“人在天上飞我在地上追”。

“这种情况容易造成法律上的空白。比如说流量这一概念,现在的黑客攻击案件,控制流量进行攻击的情况特别多,动辄上百G流量,社会危害特别大,但是对流量这个概念没有明确解释。”陈石说。

  推进制定网络犯罪防治法

面对网络犯罪的种种新特征,需要从更为宏观的层面设计法律架构。

“1997年的刑法关于网络犯罪无非就是第二百八十五条和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两个罪名。在刑法修正案(七)中,对狭义的网络犯罪进行了扩充,增加了两个分支犯罪罪名。但是面对广义的网络犯罪,就是以网络、计算机为媒介的犯罪,在惩治方面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所以,刑法修正案(九)再次进行了扩充,基本实现了对网络犯罪的全覆盖。”喻海松说。

“网络安全法解决了网络安全当中的很多问题,但是仍然存在不足。网络安全法偏重对网络运行安全的保护,但是缺乏对网络犯罪的防治。现有的互联网法规、规章更多是从互联网市场准入来进行管理制度的设计,重事前准入轻事中治理,对于网络服务准入之后如何防范发现处置网络犯罪并没有设置相关的监管措施。”李菁菁说。

为了更好地打击与治理网络犯罪,法律法规方面还应继续有所作为。

“随着科技发展,技术刑法、技术法律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未来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制定,应该是由法律专家与技术专家共同参与的产物。有些技术领域的专业问题是无法回避的,比如电子证据规则就牵涉专业术语。我认为这代表着未来的趋势,就是法律规则与技术规则必然会出现交融。”喻海松说。

据李菁菁介绍,目前,公安部正在会同国家立法机关加快制定网络犯罪防治法。“根据前期大量的调查研究,我们已经拿出了网络犯罪防治法的基本初稿,下一步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这部法律”。

原标题:打击与治理网络犯罪法律有待完善 业内人士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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