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公开安全生产领域重点信息
时间:2018-09-19 13: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日前,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将公开安全生产领域重点信息,按月度、季度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重要指标数据;及时发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以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情况;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将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公开 方案提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发布决策草案,提供社会意见反馈渠道。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起草部门在起草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在报审文件时,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文件公布时,在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政务网站同步发布文件与相关解读材料。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尽量用图表图解、影音、访谈等更直观形式及时解读政策信息。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网上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性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工作措施等。 加大召开新闻发布会频次 回应公众的重大舆论关切 加大召开新闻发布会频次,积极、主动回应公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并公布回复情况和公众满意程度。建立完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要落实好“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公众在“网络回应人”平台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公开安全生产领域重点信息,按月度、季度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重要指标数据;及时发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以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情况;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在局网站公开常规检查执法、督查巡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在局网站公布安全生产“黑名单”。 结合“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务网站更新权责清单。适时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公开并适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办理时限和结果等政务服务信息。办事指南内容要准确规范,与实际办事一致,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再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责任编辑: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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