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施工安全防护措施(2)
时间:2018-04-14 17:5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3.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4.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5.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6.塔式起重机在弯道上不得进行吊装作业或吊物行走; 7.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8.作业完毕,塔式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十五、施工升降机的操作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每班使用前应对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导轨接头、吊笼、电源、控制开关在零位、联锁装置等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及试验制动器可靠度; 2.施工升降机额定荷载试验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应从最低层开始上升,不得自上而下运行,当吊笼升高离地面1m~2m时,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3.施工升降机吊笼进门明显处必须标明限载重量和允许乘人数量,司机必须经核定后,方可运行。严禁超载运行; 4.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按指挥信号操作,作业运行前应鸣声示意;司机离机前,必须将吊笼降到底层,并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5.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不得任意拆检调整,应按规定的期限,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鉴定或检修。 十六、物料提升机的操作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每班作业前,应对物料提升机架体、缆风绳、附墙架及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并经空载运行试验,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物料提升机运行时,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配,不得超载运行和物料超出吊篮外运行; 3.物料提升机作业时,应设置统一信号指挥,当无可靠联系措施时,司机不得开机;高架提升机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或设置摄像显示装置; 4.不得随意拆除物料提升机安全装置,发现安全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 5.严禁人员攀登物料提升机或乘其吊篮上下; 6.物料提升机司机下班或司机暂时离机,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并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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