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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融合 协同跑出加速度(2)

  在创新商业模式方面,主流媒体尝试了4种新模式:“政务和社区服务”模式,通过聚合政务新媒体资源,为公众提供及时、权威的政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模式,通过外包技术服务,帮助各级各类政府部门运营政务网站和“两微一端”;“媒体电商”模式,通过内容电商和数据库电商实现既有资源变现;“用户付费”模式,通过订阅、会员制等新模式弥补传统广告收入下降带来的损失。

  管理法规和执法制度逐步完善

  过去一年,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逐步完善,助力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安全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或实施,拓宽了监管范畴,明确了监管责任,提供了监管依据。实践中,监管部门在执法层面也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促进了法律法规有效落地执行。

  管理法规和执法制度逐步完善和落实,推动我国新兴媒体行业管理更加科学有效。一是网络版权保护日益规范,网络版权产业规模大幅增长;二是互联网新闻信息监管更加有力,监管政策相继出台并落地执行,推动行业有序发展;三是网络直播服务管理更加到位,行业整改推动健康格局逐步形成;四是互联网平台责任意识显著提升,各主要平台都主动加强规则制定,对平台秩序和内容进行管理,维护网络公共安全。

  专家观点

  媒体融合已经成了常态,互联网技术正在带来用户与内容的“崭新互动”。

  人工智能这两年正在改变传统新闻的格局:新兴的人脸识别、声纹识别、图像识别、大数据搜索等技术,都可以应用到新闻传播和用户体验的各个环节中;互动新闻这一模式,允许用户运用工具参与内容探索、生产,突破了传统新闻业的形态和思维。然而,新闻形态不只是一种呈现新闻的方式,它也是在重构“人与信息、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因此,随着融合深入发展,无论媒体如何智能,坚持以人为本,明确算法工程师、新闻从业者、社会管理者的责任与正确价值观,才是根本。

——陈昌凤(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

  我国媒体融合从顶层设计到各媒体机构具体实施,一直在实践中摸索着适合自身发展的独特道路,打通“两微一端”传播渠道,正是媒体机构利用新媒体技术向内容互动平台转型的重要手段。目前这一路径建设在中央媒体、省级传媒的引领下,逐渐渗透至市、县级基层媒体机构,形成新媒体传播矩阵。

  未来,媒体融合发展的重点应是精准定位用户需求,根据媒体机构的规模与实际发展状况,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媒体融合发展策略。要形成对内容产品因地制宜的产业化管理,建设以信息服务为主体的综合平台,实现媒体机构多元化经营。

——谢新洲(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教授)

  在推进媒体深度融合过程中,媒体集团内部各系统及其要素的互联、互通、互融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从制度上实行打通融合,一方面形成传播合力,使融合传播效果更好;另一方面也可变产品竞争为优势互补,从而节约成本、整合市场,使融合经营更有效率。

  融合发展,不仅要完成媒体资源、生产资源、广告资源的有效整合,更重要的是形成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组织结构的统一配合,共享融通。通过优化人才结构和资源配置,才能激发促进融合发展的创新活力。也只有做到了组织架构上的真正融合,才能实现多种资源的共融互通,从“各自为战”变成“融合聚力”。

——周葆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

  2017—2018年,堪称我国媒体融合由相“加”迈向相“融”的重要节点,呈现出几个新特征:一是从被动融合到主动作为,二是从平行推进到融合升级,三是从点线带动到全面突破,四是从借船出海到造船出海。

  平台化发展有利于实现“四个可控”:一是阵地可控,对内容的策采编发及之后的传播全程主导,为入驻平台的政务号建立起相应的制度规范;二是技术可控,平台的关键技术和迭代能力掌握在自己手里;三是数据可控,用户数据、传播效果的数据能够“拿得回来”,还能深入发掘、开发业务;四是经济可控,有利于测算并控制运营成本,找到盈亏平衡点。

——支庭荣(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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