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斑斓画卷(4)
时间:2018-09-09 08:5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一个司法热点个案成为司法体制改革实际成效的最好注解。今年3月,法官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过程中遇到了麻烦,被告人在收押期间被检查出异位妊娠,即宫外孕。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符合刑法第49条中对审判时怀孕妇女生命权利的保护的情形。但是,另一种意见认为,宫外孕属于妇科疾病,因此不属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合议庭产生了分歧,经过查阅相关案例,这属于一个法律空白。 法官的认定意见直接关系被告人的生死,如何有效避免法官可能滥用自由裁量权?按照规定,承办法官将此案标注为疑难、复杂案件,提请院庭长监督,以有效避免自由裁量权滥用问题。通过阳光监督平台,主管院长对提请予以批注,利用信息系统公开透明、全程留痕,也避免了改革前院庭长不愿管或随意管,改革后不敢管的问题。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属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有效监督,自由裁量权才能更规范。审视依然在路上的司法体制改革,会发现改革正是对不断变化的时代要求的回应: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审委会、检委会把关职能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的重点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结果干预向程序约束转变。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定了红线;2015年、2016年,中央政法委两次公开通报12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建立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纠正冤假错案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人权司法保护不断强化的具体表现。五年多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9起,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进一步完善法庭规则。 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党全社会充满期待。 立案登记制全面实行,推进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改革,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司法公信力更加凸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直接指挥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政法机关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成了许多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要总结经验、乘势而上,在新起点上推动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此背景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也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改革的内涵外延、目标任务、模式方法发生重大变化。 从改革广度看,已从法院、检察院拓展到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 从改革深度看,已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能的体制机制问题,推进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 从改革方法看,已从主要由各单位分别部署推进,向更加注重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转变。 新时代,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把握新时代、融入新时代、服务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通盘考虑,全国上下严细深实落实中央部署,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披荆斩棘、破浪前行。 法治信仰浸润人心,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现在开庭!”2017年12月14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一起“民告官”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旁听席上,来自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食药监总局等16家有执法权部委的100多位领导干部,专程前来感受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神圣。 “这是一堂生动的依法行政专题课。”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说,“我参加过很多依法行政方面的会议、座谈,但旁听庭审还是第一次,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带头学法,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集体学法已形成制度。2016年,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明确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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