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是否垄断亟需论证 专家:平台应承担多重责任
时间:2018-09-04 12: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摘要]对于滴滴网约车平台近年曝出的安全事件,如何制定有效的惩罚措施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有专家认为可对其进行天价罚款。 作者:韩丹东 李紫薇 近来,滴滴网约车平台屡屡曝出安全事件,社会对其关注度日益增加,尤其是3个多月内曝出两起顺风车司机奸杀女乘客案件,让公众开始重新聚焦国内最大的网约车平台以及它是否涉嫌市场垄断。 交通运输部也启动约谈滴滴网约车平台的程序,要求全国范围立即整改。连日来,全国各地监管部门开始约谈滴滴网约车平台。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北京、天津、南京等十几个城市监管部门对滴滴网约车平台进行了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 8月31日,由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司法部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决定自9月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开展进驻式全面检查。 约谈或因管理存漏洞 2018年5月6日、8月24日,在郑州、温州分别发生了一起顺风车乘客遇害事件。事件发生后,滴滴网约车平台被交通运输部以及十余个城市的交通监管部门约谈。一些城市约谈的内容已经从顺风车业务扩展至滴滴网约车平台主营的网约车业务,并且态度严厉。 8月31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决定自9月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开展进驻式全面检查。 对此,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汉华直言:“这次检查非常明确,要求平台维护安全底线。进驻式全面检查也是这么多年以来不多见的,交通出行领域协同监管部门贯彻中央领导指示,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出行安全放在最高的地位,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这是社会各界所期盼的。这对于解决相当长时间内共享出行领域的乱象会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周汉华说,过去各部门都采用过约谈这种方式,约谈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本质只是一种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监管手段,约束力和震慑力有限。我们看到,很多地区都约谈了滴滴网约车平台,交通运输部在前段时间也约谈过,但滴滴网约车平台一直存在承诺多、整改少的情况。 “这次进驻式全面检查是行政执法措施,应该说是这些年来在行政执法中是最强硬的执法手段。此外,检查之后会有后果,包括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甚至司法的必经程序,启动进驻式全面检查,我想不会检查一下就了事,可以预期会有限时整改的要求,如果限时整改还不能达到监管要求,就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不排除会启动司法程序。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的现象,那就不排除移送司法机关启动刑事追责的程序。这次是‘进驻式全面检查’,在检查的范围上、在检查的力度上可以预期是比较严厉的强监管措施。”周汉华说。 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孟强看来,交通运输部和深圳等城市对滴滴网约车平台的约谈,意味着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已经发现滴滴网约车平台存在未按照规定向政府部门传输报备数据、未做好驾驶员背景核查工作、存在重大经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等各方面的严重问题。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其实施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等处罚措施,从而使其退出市场。 “要明确问题继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但是不能一味地关停,最终目的还是要保障共享出行行业健康发展。”贵州大学副教授谢雄刚说。 是否存在垄断亟需论证 2015年2月14日,滴滴、快的正式宣布合并的消息一经发布,有关其涉嫌垄断的消息便纷至沓来。2015年2月16日,易到用车方面宣布已向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举报,滴滴和快的的合并行为严重违反反垄断法,请求立案调查并禁止两家公司合并。2016年,滴滴与优步(Uber)中国合并,商务部于2016年8月对滴滴进行反垄断调查,这一调查距今已有两年时间,官方尚未公布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