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篇: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筑牢安全防护网(2)
时间:2019-10-21 15: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在法治宣讲活动中,该院采取集体宣讲、男女生分开、分年级等形式,因材施教,开展丰富多样的预防性侵小课堂,围绕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怎么办等问题,向学生们传授法律知识并现场互动,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到性侵害的事前防范、事中保护、事后自救的方法,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对预防校园欺凌、远离毒品、预防网络犯罪等进行法治宣传。 该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定期开展法治讲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会担任汝阳县直属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该院不仅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同时督促教育部门加强教师入职审查、师德教育考评,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工作者进行法治培训的力度。该院积极发放法治学习资料,包括“洛小未”法治教育护航成长手册、“法治护航守护明天”视频光盘和《未检侠》《守护青苹果》等动漫短片。目前,全县各中小学已开展专题法治讲座12次,受教育学生万余人次。
该院督促教育部门把预防性侵害工作写进《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管理,不断完善预防协同机制;强化校园安保机构建设,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施,并在今年3月为全县106所学校的门卫室安装了一键报警装置,以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学生安全。 根据检察建议,汝阳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下发了《汝阳县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扶贫助学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针对留守儿童,认真落实“五个一”要求,及时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法治、青春期的安全教育工作。汝阳县教体局已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排查两次、安全督查两次,通过排查安全隐患,堵塞漏洞,确保了学校安全稳定。目前,该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源头化预防上,取得了有法治宣讲,有交流互动,有教育培训,有督促落实的良好效果。
做细未检工作 重质量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汝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政策,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依法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该院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果总体良好。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推进办案程序人性化。该院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尽量缩短诉讼期限,加快办案节奏;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提高了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讯问、询问时合适成年人在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确保在升学、就业时不被歧视;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2018年至今,该院受理审查批捕22件28人,审查起诉23件28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加强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监督工作,与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对接建立共享机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件1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10人次。谈到未检工作,李光会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构建检校共建长效机制,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一号检察建议’真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防线,将‘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常态化,建设未检宣传教育阵地,提高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努力打造汝阳未检品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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