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4)
时间:2019-10-02 22:4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3、优化大数据产业区域布局。做好大数据产业集聚区规划布局,强化省、市、园区三级联动机制,按“一区多园”的模式联合建设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在长沙高新区、长沙地理信息产业园、株洲云龙示范区、益阳高新区、永州经开区、怀化经开区等大数据产业特色优势明显的地区建设大数据产业集聚区。鼓励战略投资者参与集聚区及其产业园的建设经营。对大数据产业规模较大增长较快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根据其规模、增速、投资强度及经济贡献等按照有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支持湘江新区申报和建设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支持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据中心)。
(五)大数据安全保障提升行动 1、强化大数据安全支撑能力。发挥湖南信息安全产业的优势,强化大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360、启明星辰、深信服等企业加快安全技术与大数据技术相融合,加速形成完善的信息安全产业链和完整的信息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加强数据保护关键技术手段建设,加快身份管理、APT攻击防御、DDoS攻击溯源等关键技术突破,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大数据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快数据安全监管支撑技术研究,提升针对敏感数据泄露等安全隐患的监测发现与处置能力。鼓励企业开展自身风险评估工作,提升数据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完善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抓好突发信息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协调处置。 2、加强大数据安全的运行和管理保障。统筹协调政府、企业、个人以及第三方机构的关系,着力加强数据治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以及风险管理和责任控制等,注重大数据隐私保护。加强大数据信息安全制度建设,建立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健全数据服务质量、用户授权、保护隐私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等重点数据中心灾备系统的建设。 3、推动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快大数据安全产品研发和标准制定,按照数据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关安全评估体系。针对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产业园区、骨干企业等,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绩效评估机制,开展大数据平台可靠性及安全性评测,确保应用安全。建立健全大数据法规制度体系,明确各方责任义务,保护数据产权、安全和隐私,规范数据采集、流通与使用,维护市场效率与公平正义。构建完善大数据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 (六)大数据产业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1、提升大数据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全省城镇光纤和4G覆盖,推动5G网络具备规模化服务能力,推动NB-IoT基站城乡普遍覆盖,推动全省各数据中心、云服务平台IPv6改造。加快推进NB-IoT等物联网网络建设,将网络覆盖由城市、部分县城和热点乡镇向全省县城和乡镇、热点农村延伸,引导IDC合理布局。加快证通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芙蓉云高密度云计算中心、永州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中国联通长沙数据中心、中国移动数据中心、东江湖云数据中心等IDC建设。推广NB-IoT在环保监测、交通管理、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建设面向5G技术的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示范区,逐步开展中速物联网的试点部署。提升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网络和硬件基础水平。 2、构建大数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培育一批与大数据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人才创业等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发展大数据安全咨询、测评认证、风险评估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持建立大数据相关开源社区等公共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开发者、企业、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大数据开源项目,增强在开源社区的影响力,提升创新能力。支持湘江新区智能系统测试区发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的平台优势,提升电动汽车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和大数据分析能力,打造综合大数据云平台。 3、建设大数据共享交易平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加快行业数据共享,建立数据分享机制,实现各行业垂直平台的数据分享和整合。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大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建立面向所有应用开发者的云平台,通过提供基础开发工具和工业软件的模式,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和开发者拓展相关应用。加快湖南地理信息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支持建设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交易平台,以交易促进数据共享和流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保障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