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布中央环保督察12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时间:2018-08-16 05:1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人民网哈尔滨8月15日电(韩婷澎)来自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消息,5月30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对黑龙江省开展环保督察,督察组共向黑龙江省移交信访举报案件36批次、4387件,其中重点案件1838件,已全部转至相关市(地)和部门,严格按照案件办理程序有序推进;责令整改2723家,立案处罚126家,立案侦查26件,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14人。 为保障举报案件转办、办理、反馈工作有序进行,省协调联络组内部制定了详实、明确的工作方案,“分工到组,责任到人”。由案件审核组安排专人与中央督察组进行对接,接收转办黑龙江省的每批次举报案件,进行分析、确责后,由信访受理组转办各有关市(地)、部门进行办理,并负责接收案件办理情况报告。 省协调联络组抽调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畜牧兽医局等省直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案件审核组,对各市(地)、部门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核查情况与举报问题是否一致、核查内容是否全面、案情描述是否清晰、立行立改是否完成、长期整改是否制定方案等方面。 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地报送案件办理情况报告,省协调联络组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协联发〔2018〕9号)、《关于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协联发〔2018〕16号)、《关于认真办理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的通知》(协联发〔2018〕96号)、《关于规范重点案件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协联发〔2018〕102号)等系列文件,从案件办理、情况反馈、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黑龙江省对4387件举报案件进行了结构性分析,按照区域划分,城市案件占比约65%,农村案件占比约35%,其中,案件数量前五名的地区分别为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牡丹江,按照问题类型划分,大气污染类案件占比最高,约为31.2%,其次分别为生态破坏类、水污染类和噪声污染类,占比分别约为23%、19.6%和10.1%。 此次黑龙江省发布的中央环保督察12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具体包括:反映哈尔滨市双城区永胜乡永丰村废电池铅冶炼厂污染问题、反映鸡西市鸡冠区太阳升村内有一家塑料加工厂废水废气污染周边环境、反映森工总局通北林业局3家牙签板厂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污水直排,反映牡丹江市是大树花园小区汛期时有安全隐患、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黑龙江省农垦富裕牧场关于乌裕尔河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反映大庆市肇源县豪森华府小区“衣品汇”商城经营音响噪声扰民,反映伊春市上甘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污染问题,反映佳木斯市松花江大桥东侧河道边有大量生活垃圾堆放、污染河水问题,反映大庆市高新区新城枫景小区一大众浴池向大气中排放粉尘和刺激性气味废气、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反映黑河市北安市上海路冠安小区楼下的“小龙” 烧烤店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反映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兴凯湖自然保护区湿地遭到破坏问题,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案件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污泥整改后堆存嫩江行洪区问题。 (责编:王艳、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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