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2)
时间:2018-08-15 04: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及洋浦安全监管局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安全监管局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指定一名局领导专门负责具体抓,深入推进专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专项工作。 (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按时间要求向省安监局监管四处报送信息:2017年7月底前,报送辖区内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见附件1)及组织辖区内水泥企业进行动员部署工作情况;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半年报送一次核查达标企业名单(见附件2,报送时间为每年6月1日和11月25日);2020年1月20日前报送执法专项行动年度总结和水泥企业核查情况年度汇总表(见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杨成明,65365223、65374542(传真) 许定武,6530987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