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国首推“无理由退房“:规定2天内可退定
时间:2019-08-26 23: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不过,这份认购书范本并非强制执行,只是推广实施。开放商可以自愿使用。对自愿使用该认购书范本并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的开发企业及其开发项目,东莞市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差异化管理,在监管上实施优惠政策。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骏良说:“我们房协有一个诚信联盟,加入诚信联盟,签署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使用全市统一认购书,住建局实行差异化管理,报建手续、报批手续、预售款监管这些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共治共管。它保护购房者也保护开发商,有个非常好的规矩,那就按规矩来就好了。整个市场会更加规范。” 专家:新规意在保护置业者消费权益 专家表示,本次新规意在保护置业者消费权益,让市场回归理性。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新规并不意味着楼市政策放松。 严跃进:“对东莞这个政策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一个所谓政策放松,是对于市场交易的这样一个规范。通过给予购房者有两天的这样一个反悔期,能够使后续的合同买卖更加顺利进行。因为在过去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买家交了定金之后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继续交易下去,但是这个时候部分定金是难以退回来的,这就形成法律上相对比较空白的地方,这也导致业主维权方面比较困难,所以这个政策体现了当前房屋买卖市场交易机制的一个关系的梳理,并不能理解说政策是要放松了或者是其他一些因素,主要是房屋交易秩序的一个规范。这也是优化了交易的模式。” 分析人士:未来应该赋予消费者更多的知情权、决策权 实际上,很多房产纠纷都在交房时,业主发现房屋质量不行或者宣传与实际不符,或是房价有波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东莞规定的仅仅两天“退房周期”,现实意义有限,未来应该赋予消费者更多的知情权、决策权。 张大伟:“从这个两天的毁约周期来说,对于市场的话影响不大,但对于未来发展可以做更多的借鉴。比如说对于开发商来说的话一旦是购房者认定的一些比较明显的房屋瑕疵或者说在销售当中的承诺有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下,的确应该在政策的规定或者是规范上做出更有利于购房者的一些定义,一些政策的方向,这样的话才符合市场的发展趋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