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最新一批酒驾人员名单曝光 看看有你认识的没
时间:2018-08-08 16:5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为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滑县交警按照全国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夜查统一行动,现将7月30日--8月6日酒后驾驶违法人员名单曝光如下: 以上20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2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酒驾名单: 黄长伟 河南省滑县牛屯人 丁秉全 河南省滑县牛屯人 以上2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切勿心怀侥幸以下这些行为也属于酒驾 误区一:我酒量大,喝酒不会影响驾车 公安交管部门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来认定当事人是否存在酒驾违法行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启动车辆,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就处于驾驶之中,而且无论驾驶人驾驶速度快慢与否,其操控能力、反应能力都有所下降,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误区三:小区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内等道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交警部门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误区四:隔夜酒不算酒驾 驾驶人当天夜里或凌晨饮酒导致第二天体内酒精未代谢完,此时驾车也可能属于酒后驾车,甚至会出现醉酒驾驶的状况。 误区五:酒后多喝水就查不出 有人认为,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因此,个别驾驶人在遇到查酒驾时,会有喝水、抽烟、吃口香糖这些行为,以为能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些做法都无效的,交警使用的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自肺部呼出的气体,不仅仅是口腔内的。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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