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 改革开放乘风破浪法治建设风正帆扬甘肃长
时间:2018-08-08 16: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40年时间很关键,在国家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会使国家社会发生巨变。这种巨变令人惊叹、令人欣喜、令人骄傲。 这一巨变来自东方,这一巨变来自中国。 由2018年上溯至1978年,40载光阴里,中国实行全面改革开放并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锐意进取、一往无前,成功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国家实力从贫弱走向强大,人民生活从贫困走向富足。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华夏大地上正在书写一部荡气回肠的壮丽史诗。 40年斗转星移,40年山河巨变。改革开放不仅让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换了人间”的变化,也使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具有了更加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 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取得重大成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一个个利于长远的制度,一项项匡正固本的举措,让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为生动记录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这场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本报自8月6日起以本报编辑部文章《40年 改革开放乘风破浪法治建设风正帆扬》为开篇,持续推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全面反映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围绕改革开放的总要求在法治建设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敬请读者关注。 □ 本报编辑部 引言 1978年岁末,刚刚从十年浩劫中走出来的中国又一次站在了历史的十字路口:中国向何处去?今后走什么路?中华民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抉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非凡的勇气、智慧和魄力,引领中国进入了伟大的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以这次大会为起点,历经苦难、屡遭挫折而不断求索始终奋进的中国共产党人,义无返顾地带领中华民族以站起来为起点,再次踏上奔向富起来、强起来的新征程。 今天当我们穿越40年的岁月沧桑,我们重新理解那次决定了中国前途命运的大会,它不仅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实行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而且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航程。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这是决定中华民族未来命运的历史壮举。事实证明,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波澜壮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探索的第一天起,改革开放就注定要与法治建设一路同行,相伴始终。 重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有这样一段文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集结号,这是动员令。从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启航。 一、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 ——邓小平 对十年文革有切肤之痛的邓小平同志,深知“搞法制靠得住些”,而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更懂得没有法制,改革开放必然举步维艰。事实也是如此,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接受挑战的,不是我国的市场环境,而是法治环境。 已经去世的顾明同志在1979年曾任国务院副秘书长,他在谈到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诞生时说,当时我们想吸引外资来华,但外商说没有法律,他们的权利没法保障,所以不来。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很着急,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半年内提交中外合资企业法草案。顾明同志接到这个任务感到为难,因为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只能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结果在1979年7月1日中外合资企业法与刑法、刑诉法等7部重要的法律一起出台,此后这部法律经历了多次修改。 不仅中外合资企业法的立法脚步匆匆,在改革开放初期,一批重要的经济商事法律也都是在短时间内迅速出台的。不可否认,这些法律很多是应急之作,现在看来也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先天不足;但正是这些法律解决了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的经济建设打下了制度基础,保障我国市场经济能够沿着法制的轨道平稳高速运行。同时也正是这些法律搭建起了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框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始富起来的中国人面临着新的问题——如何认识财产性质?如何保障财产权利?在新中国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一段时间,财产与罪恶相连。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不能为合法财产正名,还原其本来面目,不但个人的财产权利难以保障,而且企业也缺少开疆拓土的动力,市场经济会失去最根本的活力。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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