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锁隐私政策测评 20款产品12款得0分(2)
时间:2018-08-04 14: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优点智能的App“优点家”称,“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非法使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兴智能家居”在A pp用户协议中表示,“将会尽其努力保护用户资料的隐私性和完整性,同时也请您注意在信息网络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中兴智能家居不能就此事提供任何保证。” 罗贝斯关联的“慧享家”A pp更是将免责范围无限放大。“任何情况下,慧斯佳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罚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因用户使用慧斯佳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一些协议内容似乎更像“霸王条款”,比如“您已同意,除非获得慧斯佳书面同意,您不得在您与慧斯佳共同对第三方提起的诉讼中单方和解。” 相比之下,海尔和美的的隐私政策在表述上较为友好。海尔表示,“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或担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美的称,“努力采取各种合理的安全措施来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例如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等,但也请消费者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行为,在互联网上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安全。如发生个人信息泄密,可联系客服处理。” 规定 收集个人敏感信息应征得明示同意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规定,个人电话号码、精准定位信息、鉴别信息(口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指纹、虹膜、面部识别特征)等均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当收集个人敏感信息时,平台应征得用户明示同意。所谓明示同意是指,用户在完全知情的基础上,自愿给出具体的、清晰明确的愿望表示,包括通过书面声明或主动做出肯定性动作,比如主动勾选、主动点击“同意”、“注册”、“发送”、“拨打”等。 去年6月1日起执行的《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依据上述法律规范,智能门锁如果一定要收集这些信息时,也须提前取得主体(消费者)的同意,不能毫无征兆的“偷偷收集”。令人遗憾的是,绝大多数被测智能门锁的隐私政策仍有待完善,有12款产品未就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情况,提供任何协议说明。 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呼吁,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包括智能门锁在内的传统企业也应增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意识。一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平台应清楚而明确告知用户,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活动预告 哪家智能门锁更靠谱?8月4日给你权威榜单 开启质量时代 评测美好生活 智能家居发展论坛暨南都评测智能门锁榜单发布 时间:8月4日10:00-12:00 地点: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1-C17摊号 交通指南: ●地铁线路:地铁8号线琶洲地铁口C出口 ●公交路线:B7路、B7快、564路、304路、461路、262路、229路等至琶洲站或者琶洲大桥南站 ●自驾路线:可选择经广州大桥、江湾大桥、海印桥或琶洲大桥至新港东路或黄埔大道至华南快速干线前往。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统筹:南都鉴定评测实验室 主持:陈养凯 采写:南都记者 李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