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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门联合整治骚扰电话严格规范涉房电话营销

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 (孔海丽)工信部官网今日发布消息,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着力整治骚扰电话扰民问题,切实净化通信服务环境,自2018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针对售房租房电话营销行为,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严格规范电话营销行为。

《方案》要求,整治工作将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加强语音线路和码号资源管理,加强电话用户合同约束,全面规范营销外呼业务,全面清理各类骚扰软件;提升技术防范能力方面,将由工信部牵头,提升基础电信企业对骚扰电话的提醒、预警、拦截及综合管控能力。

具体到规范重点行业商业营销行为方面,对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职责分工,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贷款、理财、信用卡、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业务的电话营销行为,督促金融机构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电话营销行为加强管理。

涉及到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等行业的电话营销行为规范,则分别由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就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案件,《方案》指出,应依法严惩。由公安部牵头,集中侦破一批利用电话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犯罪案件。对明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网络、技术、线路等服务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严惩。集中侦破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行政机关和电信、金融、医疗、教育、物业、物流、寄递等重点单位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附件:《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当前,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依据《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治理骚扰电话有关部署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和有利因素,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各地电信管理机构督促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呼叫中心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加强语音通信业务和资源管理,防范电话扰民。

1.加强语音线路和码号资源管理。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语音线路和“95”“96”“400”等码号资源的用户资质审查,规范资源使用,全面掌握使用主体、接入位置、资源用途、允许传送的主叫号码等信息,定期排查语音中继、互联网专线接入,杜绝违规使用线路资源的行为,严禁为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提供线路资源和业务接入。

2.加强电话用户合同约束。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完善个人用户和集团用户的合同管理,规范用户通信行为,对重点地区号码使用从严管理。在合同中明确业务使用规范、用户违约责任和相应处罚措施,对拨打骚扰电话的用户,应依据协议约定进行处置和违约责任追究,涉及违法违规的,要及时报相关主管部门。

3.全面规范营销外呼业务。呼叫中心企业要对经营资质、自营和外包业务进行全面规范,包括:业务名称、业务委托主体、业务类型、外呼业务号码、外呼对象和内容以及具体联系方式等。开展商业营销外呼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建立用户白名单并留存相关依据资料,规范外呼时段、行为等,不得对用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后,不得继续向其发起呼叫。

4.全面清理各类骚扰软件。各互联网企业要全面清理网上“呼死你”等骚扰软件和设备信息,切断相关软硬件推广、销售和使用渠道。

(二)全面提升技术防范能力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各地电信管理机构推动各相关单位加强技术防范能力建设。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