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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出台 威胁铁路安全最高罚10万

原标题:住铁路附近的十堰人速看!在铁路周边干这些事 最高可罚10万

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畅通,我省日前出台《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对烧荒、放风筝、违建等威胁铁路运行安全的处罚,在铁路500米范围内放风筝最高可罚5万元。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放气体、固体、液体污染物或废弃物、倾倒垃圾及其它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违反者由铁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规定,禁止攀爬、钻越、损毁铁路线路防护设施,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飞行器等低空飘浮物体。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明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或未签订安全协议,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明确了各方责任。并强调,如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铁路安全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责编:王莹 徐楚彤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