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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责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南通网

今年6月1日,是《网络安全法》颁布实施一周年。自有效实施以来,不仅为我国网络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而且为我国信息化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随着互联网发展的日新月异,网络使人们基于大数据站在新时代的前沿,生活愈来愈信息化,然而当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红利与便捷时,开放与共享的网络空间一旦遭受安全威胁,则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为网络空间撑起法律“保护伞”是保障网络安全的秉要执本。

网络安全的威胁无处不在。从“徐玉玉”电信诈骗案屡屡发生,到勒索病毒席卷全球,网络安全一次次敲响警钟。无不告诉我们,维护网络安全至关重要。正如习总书记所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诚然,《网络安全法》负重致远,但未来之路还尚存疑问,如何更好更规范地落实安全法?亟待我们同责守约,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莫要“不执法”。从行政监管部门角度来说,维护网络安全前提是要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的监测、收集及发布,做到防范于未然。在此基础上制定重大安全风险事件的应急决策,提高网络安全风投水平。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网络安全监督职责,以《网络安全法》作为相关法律的接口,对违反安全行为依法严惩。因为网络的无规则、无边界让网络监管变得难以控制,所以对于网络安全而言,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监管是重中之重,若监管部门不作为,则“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莫要“不守法”。从网络运营者方面而言,维护网络安全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安全伞”。每一个运营者都必须自觉承担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自控自查自纠,尊法守法护法。网络运营者在保护自身权益不受网络安全威胁的基础上,应积极落实用户安全等级保护措施,投入资金与人力设置安全“内控”部门。若网络运营者存在侥幸心理,弃《网络安全法》于不顾,知法犯法,则自食恶果,得不偿失。

莫要“不懂法”。作为网民,既是网络安全的维护者,也是网络安全的“受害者”,《网络安全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学习安全法,维护安全法,人人有责。要时刻警示自己不闯网络安全的“红灯”,维护自身权益履行职责。不言而喻,自觉遵守安全法,不仅能够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而且为国家安全构建强有力的基石保障。一旦疏于学习与遵守,当陷入网络安全的泥泞,当坠入犯法的深渊,却已追悔莫及。

同担网络安全,共享网络生活。《网络安全法》是维护网络安全的有力保障,行政监管部门、网络运营者及网民应理顺职责关系,建立三方守约意识,“共享共治”才是网络安全发展的应有之义。我们相信,网络安全的发展会越来越完善,未来之路会越来越敞亮。(纪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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