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2)
时间:2018-06-22 22: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效能提升行动按照三年三个阶段实施,设定了年度任务目标,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消除城市旱厕。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长春市、吉林市达到30%以上,其它城市达到20%以上。完成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新增城市绿地2000公顷,建成区绿地率每年增加0.4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所有城市全部达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新增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2至3个。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整治任务。城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常态化运行。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奖惩,创新管理手段,动员公众参与,强化舆论引导,确保城市管理效能全面提升。 (责编:实习生、王帝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