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易所发文推进程序化交易监管 每秒申报撤单超300笔认定高频交易(2)
时间:2025-05-11 12: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 点击:次
突出特点,便于执行。高频交易认定标准是市场主体判断自身行为的基础,不宜过于复杂,实践中应当具备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流速(每秒申报速率)和流量(单日申报笔数)最直接体现高频交易特点,同时也反映高频交易对交易所系统安全和市场秩序的影响,以这两个要素作为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便于理解和执行。 有序衔接,持续完善。前期建立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已对高频交易做出了针对性安排,交易所在交易监控中也予以重点关注。《细则》沿用了相关标准,与前期建立的报告制度有序衔接。同时规定,交易所可以对高频交易的认定情形和差异化管理要求进行调整。后续,交易所将持续做好监测监控,评估高频交易管理情况,根据监管实践不断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高频交易监管,《细则》还将督促相关投资者履行额外报告义务,并针对性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针对程序化交易申报笔数多、交易股票多等特点,设置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加强对高频交易行为的引导和约束。 同时,加强交易监管,差异化收费。《细则》明确,投资者进行高频交易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按规定从严从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要求会员加强相关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对于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投资者,根据其实际交易情况研究收取更高的流量费、撤单费等费用,通过市场化调节手段,引导高频交易主动降低交易频率,规范交易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