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25年大事记丨2020:国安法“一法安香江” 世(2)
时间:2024-04-19 16: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 点击:次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特首林郑月娥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央事权。(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6月3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率团前往北京,向中央汇报国安立法的意见。林郑月娥强调,“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非常不足,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央事权,中央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是合宪、合法、合情、合理的,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和法治。”6月10日,时任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警方会设立新部门,执行香港国安法。新部门会由警务处处长领导,负责收集情报、进行调查和训练人员,预备在法例通过的第一天就投入运作。其后,李家超亲赴澳门特区拜会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了解澳门订立国家安全法的立法过程、考虑和经验,并与澳门保安司司长交流国安法的执行经验。 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香港国安法,就四类犯罪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主要内容公布,其中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只在特定情形下,对香港特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进行管辖,不会取代香港特区有关机构的责任,也不会影响特区依据基本法享有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2票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在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将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九号主席令,香港国安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6月30日晚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30日在香港特区刊宪公布,即日晚11时生效。 2020年6月30日,香港市民挥舞国旗区旗庆祝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香港国安法。(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在香港回归23周年之际,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这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也是香港落实“一国两制”的又一个里程碑。香港将挥别过去的纷纷扰扰,从此进入繁荣稳定的新时代。 依照香港国安法有关规定,国务院2020年7月3日决定,任命骆惠宁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同时,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郑雁雄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任命李江舟、孙青野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 香港特区政府7月3日宣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国安委),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7月8日,中央驻港国安公署举行揭牌仪式,承担起“香港安全的使者”及“国家安全的守门人”角色,香港正式告别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历史。 2020年7月8日,中央驻港国安公署举行揭牌仪式。(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香港的繁荣稳定。香港国安法实施两年成效斐然,乱港组织及政棍作乌兽散,社会处处都显示风清气正的和谐祥和氛围,市民再也不用担心行走街头会被突如其来的暴力袭击或言语攻击凌辱。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24日,香港已拘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187人,其中以香港国安法罪行检控88人和4家公司,以其它罪行检控30人和4家公司;当中8人被定罪判刑,另有80人被收押。当前香港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今年第一季度罪案同比下降6.2%,暴力罪案同比下降10.3%。事实充分证明,香港国安法“一法安香江”,特区已步入“由乱到治”的正轨。 新冠疫情肆虐香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