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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技部门)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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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科技部门)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496/2024-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24-02-28   公开日期:2024-0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科技部门)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常州市(科技部门)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市科技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常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依法履职,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法治机关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为加快建设产业创新高端引领、开放创新示范先行、全域创新活力迸发的长三角创新中轴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市科技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开展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述安全生产活动,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考核评议、普法责任制落实履职评议。二是落实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扩大)学习会、党组(扩大)会、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全生产法》《监察法实施条例》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要内容。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市级项目评审全程监督的办法(试行)》《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有力加强局党组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落实《市科技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市科技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明确各类人员学习内容及达到的标准。组织两批次36人次参加在线庭审旁听,组织1人参加新申领行政执法证考试通过,目前我局共有30人具有行政执法证。二是拓展方式渠道推进法律知识学习。汇编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局门户网站、局OA办公系统定期提醒大家自觉学法,利用“创新常州”微信公众号、创新政策速兑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科技信息,开展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宣传。利用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等集体学习机会多次设置议程进行法律方面的专题讲座,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聘请专家解读《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行政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组织形式多样活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结合国家宪法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主题活动,开展科技普法志愿者先锋园区行活动2次,组织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和常州生产力发展中心志愿者服务队为园区科技企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市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创新政策2.0宣传册、《惠企科技创新政策摘要》等普法宣传资料,邀请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师生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授课,帮助企业树立知识产权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举办“点亮精神火炬 护航创新之路”科技工作者日主题活动,为新成立的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一粒光”科技普法志愿服务队授旗,勉励学校和广大师生加强法律知识宣传。

(三)全面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常州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常州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风险防范内控机制》等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常州市科技局关于加强市级项目评审全程监督的办法》,做到科技项目评审全流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所有部门和全部业务流程的风险防控网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控风险,保障了局系统广大干部廉洁从政,促进了科技管理效能提升。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推进法律顾问机制,与江苏居于理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等法律服务及指导,事先防范、及时化解法律风险。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出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规范公职律师管理,通过公职律师执业活动,促进局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保障单位工作依法开展。落实1项行政许可和5项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确保“三项制度”在我市科技部门全面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将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规范录入省司法厅执法监督平台。全年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三是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市监管信息平台、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市社会信用数据平台信息认领、归集上报工作。深入实施《常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辖市区科技部门规范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和长效管理工作,全年共有22家机构完成准入审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实行“内部综合、外部联合”监管模式,先后完成10家外国人合法工作的实地检查和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网上检查工作。四是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全面履行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制,对拟立项项目、高企申报、瞪羚企业认定和创新政策兑现拟支持企业加强社会信用运用,共查询17批次6106家次企业征信信息。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上报社会法人红名单和自然人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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