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民等4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时间:2024-02-28 14: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1月4日,突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以被告人张爱民为首要分子的4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 突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张爱民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立全、赵莉、张洪春等12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抢夺、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突泉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爱民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52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洪春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9万元。判处被告人赵莉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6万元。判处被告人张立全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期及相应罚金。(记者 王利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