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作家再战百度、谷歌(2)
时间:2024-02-28 07: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向《法人》记者表示:“毕竟在中国,能够坚定地向被告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人还是少数,对百度这样非常强大的使用者而言,任何一个权利人哪怕是世界知名的作家,都是渺小的,都是无法与其平等谈判的。巨额的维权费用比如网络公正、律师费、鉴定费等,权利人很难证明实际损失,侵权人也不愿意提供非法所得,法定赔偿普遍偏低是中国的现状。很多案子是获赔金额不足以弥补诉讼维权支出。因此,司法审判往往是一些权利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无奈之举。这是中国的现实。” “世界知识产权发展的历史其实就是各方利益权衡的妥协历史。知识产权既要鼓励创作又要传播知识,这就需要电子平台与文字作品的权利人相互间作更深程度的妥协,包括平台应该增强透明度,并与权利人分享收益。”陈东坡说。 从根源化解双方矛盾 长久以来,电子平台与著作权人的纠纷一直不断,在数字技术日渐发展的情况下,侵权行为也屡禁不止,电子平台需要大量的内容为支撑来增强其吸引力,而文字作品的复制最容易,侵权成本也极低,加之权利人大多是势单力薄的独立作家、写手,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经济实力去与强大的电子平台抗衡,导致了文字作品侵权案件的不断出现。 张洪波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中国的出版社、作者等权利人不团结,维权力量分散,没有形成对侵权方有震慑力的较大声音;第二,出版社与作者争夺数字版权归属,乱象丛生,最终往往沦为任凭渠道和平台商宰割的对象;第三,企业的版权法律意识淡薄,任意侵权,政府对侵权平台的规范、整顿、打击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综合各种原因,就导致了在中国侵权行为的泛滥。 如何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合作环境成为困扰电子平台和著作权人的大难题。法律的终极目的并不是惩罚或者支持某一方,而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达到“定纷止争”的和谐共赢局面。 张洪波认为,解决现有局面的首要条件,是要尽快完善相关立法,让法律与时俱进,更具可操作性,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落到实处;其次,要探讨数字环境下解决版权授权问题的新方式,以适应新技术发展的要求和版权产业发展的需要;再次,政府部门和全社会要加大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认识和支持。 当然,电子平台与权利人双方的对立关系也并不是没有出路,出路就在于,各方需探讨共赢的解决方案,既能够让权利人作品广泛的传播,又能让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矛盾的一面是文字作品互联网化,另一面是版权维护,“利益均沾”的生态链建成,矛盾的这两面才能化对立为统一。(樊颖)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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