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首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撤銷行政案開庭
时间:2024-02-24 19: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首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撤銷行政案開庭
2018年08月20日09:09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小字號
原標題:速來圍觀!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首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撤銷行政糾紛案開庭 編者按: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了深圳市芯茂微電子有限公司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第三人上海飛克浦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撤銷行政糾紛案。該案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建院以來審理的首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撤銷行政糾紛案。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了深圳市芯茂微電子有限公司(下稱芯茂公司)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下稱專利復審委員會)、第三人上海飛克浦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飛克浦公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撤銷行政糾紛案。該案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建院以來審理的首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撤銷行政糾紛案。 2014年3月12日,飛克浦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登記涉案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申請。隨后,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了專有權登記公告,登記名稱為BCT001,登記號為BS14500182.2。 2015年9月17日,芯茂公司以涉案布圖設計不滿足《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設計保密信息申請的情形,在缺失必要信息的前提下,專有權應當被撤銷等為由,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了撤銷申請。專利復審委員會經審理后認為,涉案布圖設計包含的模塊二、三具有獨創性,因此維持了涉案布圖設計的專有權。隨后,芯茂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庭審過程中,各方當事人就涉案布圖設計模塊二、模塊三是否能分別實現相應的功能以及布圖設計是否具有獨創性等焦點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芯茂公司認為,由於CONT層信息缺失,根據圖樣信息,整個涉案布圖設計的電子功能均不能實現,更不可能實現模塊二及模塊三的功能,因此,該布圖設計不符合《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第二條第(一)(二)項的規定。同時,基於該布圖設計不能執行電子功能,因而其也不具有獨創性,且集成電路中設置ESD保護結構以及鋁線修整的形式本就屬於布圖設計領域的創作者和制作者的基本常識,因此,該布圖設計不符合《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第四條的規定。 專利復審委員會及第三人飛克浦公司辯稱,被訴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作出程序合法,原告的訴訟請求和理由不能成立。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張彬彬) (責編:王小艷、王珩)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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