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供电公司:2024年拟电网投资10.56亿保证光伏发电并网接入消纳
时间:2024-02-22 07: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安徽芜湖市发改委召开《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芜湖供电公司表示,2024年,公司计划完成电网投资10.56亿元,新建、扩建220kV变电站7座、110kV变电站5座,增加变电容量1763兆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以上线路669.32千米,同时通过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方式等举措,最大限度提升变电站、线路承载能力,保障大规模光伏发电并网接入消纳。 此外,还将定期开展电网承载力评估,公示光伏可接入容量。2024年,公司将在电网可接入容量范围内,高效服务各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同时主动探索汇集上网、光储一体等模式,积极解决局部接入受限难题,按照“能并尽并”的原则进行接入。 据悉,《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到,电网企业应充分考虑当地光伏发电发展潜力以及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快电网升级改造,优化电网调度方式,按照“能并尽并”的原则,确保大规模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和有效消纳。 并且,要优化分布式光伏接入流程,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一站式”并网服务窗口,明确办理并网手续的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及时出具电网接入意见。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验收应在收到申请后规定时限内完成。要做好电网消纳分析工作,原则上每季度末通过电网企业门户网站、营业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光伏可接入容量测算结果并报当地能源主管部门。 政策原文及解读如下: 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芜政秘〔2023〕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2023年12月12日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调整优化我市能源结构,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切实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建设、接网和消纳,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选址应符合用地、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要求,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等。加强对光伏发电资源的全面摸排,明确可利用空间和范围,项目实施前要落实用地及接网消纳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有关单位要及时出具支持性意见,对确需进行评估论证的,按照规定流程,限期提出意见,不搞“一刀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加强对屋顶资源的统筹协调,对利用市级财政资金及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的公共建筑、标准化厂房等屋顶资源进行全面摸排,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整县(市、区)开发方案,加强辖区内政府屋顶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工商业及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能源企业共同搭建光伏投资运营平台,依法合规对存量屋顶资源进行开发。严格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光伏发电系统要求,按照可利用面积“应建尽建”的原则,同步建设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并在土地出让、项目审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鼓励利用建筑物屋顶和立面、房前屋后空闲地等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探索开展户用光伏储能一体化建设,对承诺配储的项目优先接入消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三、做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 加强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国土空间、用地指标保障,对已纳入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积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符合建设条件的,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属地政府应在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利用、施工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支持光伏电站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地下电缆通道等占地较少工程建设,可以不实行征地,电力建设单位对杆塔基础、地下电缆工井占用的土地应依法给予补偿。(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四、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