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时间:2024-02-18 00:3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5.复试科目包括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科目的考试。复试具体内容见我校官网公布的相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七、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录取。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等发放按国家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学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4〕99号)规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学年8000元收取,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0元收取。经省发改委备案(教备[2019]004号),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学年50000元收取。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向录取系(院)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或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浙江音乐学院招生信息以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任何网络平台均非我校招生信息发布平台,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仔细甄别。 (四)各招考系(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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