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防办行政执法依据目录(2)
时间:2024-02-13 07: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4、参加城市地铁、隧道等地下交通干线、交通综合枢纽,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关键部位和重点设施防护部分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认可工作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一条 5、人民防空工程档案备案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2)《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04号令)第十三条 6、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备案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7、单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法律依据: (1)《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省政府187号令)第九条 (2)《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04号令)第十四条 8、大中型单建人防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小型单建人防工程开工备案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二十三条 9、管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国人防〔2011〕118号)第三条 10、审批丙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颁发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国人防〔2011〕118号)第九条 11、负责人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法律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192号令)第三条 12、拆除、迁移防空警报通信设施的审批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13、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条 14、防空警报设施安装的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省政府226号令)第十一条 15、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主要职责的通知》 16、编制防空袭方案的基本方案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17、参与省内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主要职责的通知》 18、人防通信设施隶属关系变动备案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省政府226号令)第十六条 19、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计算规则(费用定额)、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和测定各项调整系统数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国人防〔2010〕287号)第七条 20、对人防工程造价实施动态管理,收集并定期发布本地区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 法律依据: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国人防〔2010〕287号)第七条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325号)第六条 21、对人防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内容和人防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中经济条款内容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国人防〔2010〕287号)第七条 22、负责人防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 法律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192号令)第三条 23、按照防空袭方案有计划地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掩蔽、自救互救演练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2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防空袭方案以及实施计划,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落实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25、对违反规定擅自施工的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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