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提升电网数字化模拟运行能力和智慧化决策能力 支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4)
时间:2024-01-30 01:5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33.加强数字经济企业培育。实施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工程,推进科技型企业倍增计划,培育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金融支撑体系,做大做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创新资金扶持方式。鼓励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数字经济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数字经济企业上市。对数字技术企业首次入选的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对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对企业在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补。 34.建设数字经济特色园区。相关行业龙头企业在政府投资建设的数字经济示范园区,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所在园区可以根据企业需求,给予标准厂房和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其中,300平方米(含)以内免租金,3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含)租金减半。支持数字经济特色园区企业租用互联网(数据)专线开展数字化业务,所在园区可以按照使用情况予以互联网(数据)专线年度费补助。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区重点项目,纳入省级数字经济示范项目库,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 七、保障措施 35.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组建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优化数字经济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任务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形成省市县联动协同和闭环管理的工作合力。 36.强化监测与评价。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全省数字经济综合评价。对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工作推进有力、发展成效显著地区和个人按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7.强化宣传推广。总结推广数字经济发展先进经验,举办数字经济发展合作论坛,加大主流媒体数字经济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度和企业参与度,形成共建、共享、共发展的数字经济发展新局面。 本措施设定目标和奖补政策截至2025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