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
时间:2024-01-20 05: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导语】: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名,岗位名称为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高级统计师。 一、选聘岗位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名,岗位名称为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高级统计师。 二、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岗位设置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选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学位要求 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应聘人员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50周岁,报考人员必须是1974年1月10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3.联系电话:0755-8812075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提交相关资料 1.《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本扫描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3.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材料。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首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有关学历证落款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社保及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公开选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证明; 7.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如竞赛和荣誉证书、发表的论文、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公开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统计局网站()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布面试成绩 本次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单回执。 本次选聘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1:1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统计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报考人员。 (二)考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