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度抽样外勤车辆租赁服务
时间:2024-01-06 02: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度抽样外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AD23GZ1127-48S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度抽样外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度抽样外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供应商自行在代理机构网站“”下载《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代理机构处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