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3)
时间:2024-01-04 03: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经调查,确认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存在问题的,不予录用。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管理。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4-2637023、0534-2637149 监督电话:0534-2622278 0534-2687084 附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2.应聘须知.doc 1.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 2023年12月20日 https://www.dzrmyy.cn/job/16986.html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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