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1-03 19:0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具体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把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力争扭转我市民间投资下滑局面,提升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能源领域准入准营。支持民间资本自行或与国企合作加大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力度;按照山西省2023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方案,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涉及我市的政府配置资源的能源类开发计划,提前15天向全社会公开并向民间资本进行推介。(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国网太原供电公司) (二)优化公共充电设施领域准入准营。科学编制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衔接,统筹推进太原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营资本打捆申报充电设施项目,对跨区域的项目一次性办理备案手续;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提出规划条件,优先安排土地供应。(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国网太原供电公司) (三)优化交通领域准入准营。积极争取省对民营企业在我市投资建设铁路专用线和场站等项目立项批复和专项资金的支持;鼓励有经验的民营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参与我市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与运营,以受让经营权的方式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投资运营;积极争取省对民营企业主导建设通航机场和航空飞行的资金支持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 (四)优化市政领域准入准营。积极探索放宽市场准入和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模式。规划一批公共停车场项目,按照“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机构市场,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兴办养老、康养服务项目;通过赛事招商、赛事运营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赛办赛;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提升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职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好普惠民办园生均补助政策和学前、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市城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五)优化文旅康养领域准入准营。遴选我市国有非文物4A级旅游景区,开展竞争性配置方式向民间资本出让景区经营权或业态经营权;深入实施“文明守望工程”,加强文物认养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工作;结合5A级景区创建和文化创意开发省级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研发一批文化创意产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优化制造业领域准入准营。加快民营企业培育,积极指导企业争取培育奖励资金;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布局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制造业重点企业来我市投资项目的支持;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兑现机制,对来我市投资企业,可通过“一事一议”给予奖励;积极为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省级用于制造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来投资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优化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工业类开发区完成7项区域评价,工业类开发区工业用地执行100%“标准地”供应政策;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设计和施工顺序自主选择申请分阶段或整体办理施工许可证,推动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在确保功能独立、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更加高效、便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方式;试行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同步开展水、电、气、暖及排水接入设计方案预审工作,提高市政接入工程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鼓励市融资担保公司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保本微利运行;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列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