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上市公司公告(7月11日)(17)
时间:2023-12-06 07:5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资料显示,硫辛酸注射液用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感觉异常。截至目前,该药品已有12家企业(含只楚药业)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福安药业表示,上述药品注册证书的获得将进一步丰富子公司产品线,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但上述产品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侨银股份2022年度拟每10股派1元 7月17日除权除息 侨银股份(002973)公告,公司2022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7日。 南方精工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南方精工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史建伟、史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悉,公司2023年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有关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的内容不准确,导致公司股价连续多次涨停。在股价异动后,公司未及时了解造成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未在6月26日、6月2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就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澄清,未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信息披露不完整。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史建伟、史维分别作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南方精工及董事长、董秘收警示函 7月10日晚间,南方精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南方精工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有关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的内容不准确,导致公司股价连续多次涨停。在股价异动后,南方精工未及时了解造成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未在6月26日、6月2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就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澄清,未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信息披露不完整。 江苏证监局表示,南方精工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史建伟、史维分别作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南方精工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金丹科技:“金丹转债”将于7月13日开放申购 金丹科技(300829)公告,该公司将发行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金丹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04”。据悉,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7月13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东亚机械授出729.4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为4.86元/股 东亚机械(301028)公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7月10日为授予日,向217名激励对象授予729.4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6元/股。 海能达主要股东共赢基金累计减持比例达1.01% 海能达(002583)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赢基金”)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7月10日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侨银股份2022年年度每10股派1元 股权登记日为7月14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