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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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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重庆11月28日电 (记者刘政宁)11月28日,重庆市司法局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八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建军介绍,重庆市司法局围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实施了营商环境制度优化行动、行政备案清理规范行动、涉企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行政复议“五优”行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行动、万所助企服务行动、公证惠企春风行动、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行动“八项行动”,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多个方面出实招,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个环节,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优化有法可依的制度环境

累计推动出台17部法规规章

为了给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庆市司法局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制度优化行动,让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筑牢筑实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屏障。

在立法过程中,重庆市司法局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更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如在审查《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过程中,充分听取各类中小企业意见,共收到意见104条,采纳71条。

围绕壮大现代化产业体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城市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累计推动出台《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17部法规规章;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将废止和修改政府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216件;开展信用惩戒专项审查,审查信用惩戒领域规范性文件115件,推动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19件;开展政府规章翻译,完成《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英文译本;完善规范性文件库,将备案审查系统延伸至乡镇,推动全市规范性文件统一集中公布。

与此同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开展事前合法性审查,坚决破除阻碍企业发展的有形“坚冰”和无形“壁垒”,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营造严格公正的执法环境

推动多个领域明确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庆市司法局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利企便民。

6类轻微违法行为可不予行政处罚;对超过5000元的行政处罚,公民有权要求听证……以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为契机,重庆市司法局修订出台《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推动执法领域普遍建立裁量基准;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税务等领域明确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事项,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如市场监管领域,明确14类87种轻微违法行为,在市场主体及时改正的情况下不予行政处罚。

同时,重庆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开展行政复议“五优”行动;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处罚类案审理标准、助审员管理制度,深化“复调对接”全流程全覆盖,化解涉企矛盾;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对行政复议直接纠错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开展专项整治,编制行政执法常见问题清单,倒逼依法行政。

此外,推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从常规60日,经协调化解,最快实现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以来,办理经济、民生等领域复议案件5980件,调解结案率居全国前列达40.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26%。

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推进17项涉企证明材料网上办理

今年以来,重庆市司法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权力清单调整模式,动态调整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做到“即报、即审、即调”,目前保留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事项5528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完成北碚等4个区县“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累计对25个领域106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17项涉企证明材料网上办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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