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怎么建设海绵城市?权威解读来了→
时间:2023-12-05 09:5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12月1日,《潍坊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走在全省前列。2021年6月,我市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示范城市,按照“蓄渗优先、存量增效、智慧联调、水润鸢都”的总体思路,全力打造北方缺水地区雨源型河流平原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典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条例》的实施是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那《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对于我市下一步的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具有哪些重要意义?11月30日,记者请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进行分析解读。 潍城区祥和苑小区进行海绵城市改造 (资料图) 《条例》分为五章 共三十条 2021年6月,我市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三年。截至目前,我市谋划建设海绵城市示范项目303个,海绵城市建设投资44.89亿元,达标建成区面积达到128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绵城市长效机制建设是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示范期后,我市如果想把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功经验固化下来,使海绵城市建设成为城市常态化建设中的一环,就需要从法律层面约束各方建设海绵城市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就有了《条例》的出台。 据了解,《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管理、附则五章,共三十条。其中,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职责,规范了海绵城市从规划、设计到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程序,明确了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及维护要求,强化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相关监督管理措施,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奎文区梨园小区进行了海绵城市改造,效果显著。 解决海绵城市设施重建轻管的问题 长期以来,海绵城市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一些海绵城市设施建成之初作用非常显著,但后期由于疏于管理和维护,逐步丧失了其原有的功能,影响了使用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设施的后续管护和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条例》专门作出了相应规定。 《条例》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由相关职能部门运行和维护,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专业运行和维护管理单位;通过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的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由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运行和维护;社会投资建设的海绵城市设施由其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单位运行和维护;如运行和维护管理单位不明确的,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确定。 《条例》还对如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重要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进行标识、登记;对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要进行巡查、养护和维修;对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功能进行检测、评估和恢复;对运行和维护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同时,鼓励运行和维护管理单位利用数字化、智慧化手段加强对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条例》中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或者损坏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确需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海绵城市设施和监测设施的,应当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并承担包括恢复、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在内的全部费用。 潍坊医学院内,工作人员向学生展示海绵城市改造后的地面蓄水效果。 建立“泛海绵”管控体系 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根据《条例》规定,我市城市新建区域应当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建设要求,进行连片建设和全过程管控。新建区域内的建筑与小区、工业园区与企业厂区、道路与广场、停车场、公园绿地、水系保护与修复、地下管网、再生水利用设施和调蓄设施等工程建设,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施工,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新建区域开发建设前。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深圳车牌摇号申请网站登录入口
- 下一篇:泉州将建设中环城快速路 计划明年5月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