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组关于印发2023年深圳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举措的通知
时间:2023-11-24 19: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组成员单位: 为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开展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的部署,推进《广东省口岸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印发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市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及全省一体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口字〔2023〕18号)实施,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我办编制《2023年深圳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举措》。《2023年深圳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至各相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组 (市口岸办代章)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深圳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举措 为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开展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 1.加强“智慧口岸”建设和通关模式改革试点,完善优化海关与港口线上办事功能。扩大“直提直装”试点范围,推进“直提直装”业务无纸化办理,探索推进“海铁通+直提直装”新模式,满足高时效性货物通关需求。深化机场口岸进口货物“海空港畅流计划”改革,实现进口货物“智能分流、顺势查验、嵌入监管”。完善机场国际货站与前海异地货站之间保障服务,创新开展航空物流短途驳运业务,探索试点机坪“直装”“直提”创新模式。加强智慧口岸总体规划,优化口岸信息化顶层设计,推进深圳智慧口岸建设工程以及智慧口岸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 2.扩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物流服务平台功效。拓展升级深圳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推动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促进“通关+物流”深度结合,助力打造智能化空港环境。加快推动深圳机场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升级项目,探索与口岸监管部门、货运代理人、航空公司等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深化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加大推广宣传力度,持续提升航空物流服务平台应用率。 3.推进通关物流相关信息共享。搭建海运对企服务平台,加强与码头、船公司等企业单位信息化数据共享。升级“陆路通”小程序,优化物流、查验等信息节点推送,新增协查委托、异常材料提交等海关监管业务掌上办功能。优化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贸易便利化服务功能,整合物流、通关等环节数据资源,提高业务办理的便捷性。 4.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外合作交流和跨境信息交换。支持前海加快试点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推动深港“一单两报”和中新(深圳)跨境贸易数据国际互联互通项目,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执法互助互认水平。优化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港无缝清关服务,进一步提升深港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对接香港“单一窗口”,加强业务合作。 5.推动城市口岸数字化转型先行先试。开展智慧港口、智慧口岸试点应用,逐步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推进新皇岗口岸和罗湖口岸改造配套信息化项目,开展前期设计工作,提升实体口岸信息化水平。 二、进一步支持外贸产业升级和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 6.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做好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宣讲与辅导,并推动落实。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支持深圳加工贸易企业向中西部、粤西粤北地区梯度转移生产制造环节,立足深圳产业配套优势发展研发、设计、供应链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业环节,助力企业跨区域统筹生产。建立全市加工贸易监测以及企业对接服务工作机制,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大“散件组装”加工贸易监管试点企业范围,解决加贸企业散件组装的堵点、痛点问题。 7.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海关备案流程,实现海外仓备案、审核业务“一站式”办理。推动跨境电商出口退运政策落地,助力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出得去、退得回”。完善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支持政策,进一步发挥海外仓对跨境电商的带动作用;联合深圳海关进一步精简9810企业尤其是参与阳光化试点企业的备案手续;联合深圳市税务局推动纳入阳光化试点企业的9810退税试点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落实好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退换货税收政策,提速跨境电商退税业务办理。持续完善跨境电商线上服务平台功能,大力推进跨境电商备案、通关、结汇、税收等全链路阳光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