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推广智能化配电设备和数字化应用
时间:2023-11-20 11:3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11月4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通辽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配电网升级改造,推广智能化配电设备和数字化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内支持局域电网和增量配电网建设。以适用化、标准化和差异化为原则,通过精准改造升级,解决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低、电压稳定性差问题,提升农村电网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大城镇供热管网、燃气管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到2025年,完成运行年限满20年以及经鉴定存在泄漏、热损失等问题的管网改造任务,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8%。积极推进燃气下乡工程,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积极探索清洁能源供热,加快推进热电联产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市城镇清洁能源取暖率达到93%以上。 原文如下: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辽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TLSRMZF-2023-020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辽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79号)精神,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谱写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碳减排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建立,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碳达峰后稳中有降,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区域协同绿色发展 1.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融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东北三省等重点地区,推动通辽赤峰协同发展。尽快实现通辽与周边区域生态共治共保、设施共建共享和产业互联互动,打造科尔沁生态文化草原名城。全面对接自治区城镇化空间布局,构建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刚性约束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统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衔接“三线一单”,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态城市。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国土开发强度,积极探索混合用地、产城融合的城市空间结构布局。推行战略留白,合理预留有效支撑可持续发展空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探索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试点,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地表径流,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0%。加强城市公共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福利救助等公共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托西辽河水系、公园、湿地、山体等自然景观资源,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实施城市山体、河湖、湿地生态修复,保护现有城镇绿地和树木,合理布局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提高乡土树种应用比例。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严格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加强县城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体育局、林业和草原局,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