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已超过贩毒:ICO究竟是革命还是骗局(3)
时间:2023-11-16 23: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关于快速募集合作伙伴共同拓展生态的能力,陆扬解释:“我们通过代币销售的方式把未来的潜在的企业、个人等用户聚在了一起,他们不止用虚拟货币购买我们销售的代币,还可以和我们一起拓展区块链的生态,将我们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具体场景,这样技术落地的速度就会加快,网络效应会增大。这是比融资更大的意义所在。” “从实际效果来看,我们确实通过ICO,接触到更多的潜在合作伙伴,可以使唯链的区块链技术更快在更多的应用场景中落地。”陆扬补充,“之后,我们还会有更多这方面的消息公布。” 不过,对ICO项目的鱼龙混杂,陆扬也不讳言。他认为这是一个市场在发展早期难以避免的情况,项目质量的好坏目前在没有明确监管条例的情况下只能由市场自己来确定。事实上,目前他看到这个圈子也已经出现很多行业专家和资深的自媒体开始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一些有关项目评估的指导意见,甚至一些知名的第三方审计公司也有意愿参与其中做一些合规方面的前期咨询,以后这个生态会日渐形成。 同时,陆扬也不认为“炒币”的作用都是负面的,“这就像炒股一样活跃了市场,增加了流动性,即给予投资者足够的利益驱动力,也无形中对项目起到了推广的作用。” 监管上路 不同以往,在ICO火热三个多月之后,法学界已经开始行动。 8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发布了《虚拟货币发行、交易与融资法律问题研究报告》,多位法学界、金融界和区块链业界人士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该报告认为,虚拟货币发行进行融资及其交易形成的法律关系依然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即使是形式上有些不同,但穿透之后,依然是原有的法律关系。无论是通过互联网还是区块链进行融资,只是融资的渠道的不同,并没有改变法律关系及其风险。 更有与会人士认为,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技术与政策应当并行。“基础大法在那儿搁着,法律的基本底线一直非常明确。” 起底ICO团队:项目书都没有融1亿美元 赌新手接盘 一家刚成立的创业公司连募资白皮书都懒得写,开口就要募集2亿美元,这对于初创企业,在VC、创投都是不可能的事,更不用说在A股排队IPO的企业。但只需大V站台,ICO就可轻松实现。自称拥有6位数比特币的“比特币首富”李笑来已经做到了。 (责任编辑:admin) |